郭店楚简散论(一)
颜 世 铉
《老子》甲简4:“天下乐进而弗癚”,“进”帛书甲本作“隼”(推),乙本作“谁”(推),王 本作“推”。《礼记·儒行》:“适弗逢世,上弗援,下弗推。”郑注:“推,犹进也,举也。 ”孔疏:“下,谓民人也。推,谓进举也。言身在下,不遇之时,又不为民下所荐举也。”简文 “进”与别本“推”同义,为荐举也。“癚”,帛书本作“癛”(厌),王本作“厌”。“占” 为章纽谈部,“厌”为影纽谈部,“癚”可读作“厌”,马王堆医书《杂疗方》有“癟斯”, 《注释》引《尔雅·释虫》:“癝,癠癡。”“癟斯”即“癠斯”,是一种螫人的毛虫 ①。《淮南子·主术》:“是故人主覆之以德,不行其智,用其心,则独身不能
保也。夫举踵天下而得所利, 故百姓载之上,弗重也;错之前,弗害也;举之而弗高也,推之而弗癛。”《管子·形势解》:“ 尧舜,古之明主也。天下推之而不倦,誉之而不癛,久远而不忘者,有使民不忘之道也。”此 当 与《老子》文有所关联。“厌”(癛)当有憎恶之意,《淮南子·主术》:“上操约省之分,下 效易为之功,是以君臣弥久而不相癛。”高注:“癛,欺。”杨树达《淮南子证闻》:“癛,倦 也,憎也。”②简文“天下乐进而弗癚(厌)”意为:普天下的老百姓乐于
推举、拥戴他而不会有所憎恶。
《老子》甲简5~6:“罪莫重乎甚欲,咎莫佥乎欲得,祸莫大乎不知足。”帛书甲本作:“罪 莫大于可欲,祸莫大于不知足,咎莫癢于欲得。”《韩诗外传》卷九引作:“罪莫大于多欲,祸
莫大于不知足,咎莫癢于欲得。”王本则作:“祸莫大于不知足,咎莫大于欲得。”
简文“咎莫佥乎欲得”,《方言》卷一云:“硕、沈、巨、濯、、敦、夏、于,大也。齐宋
之间曰巨,曰硕。凡物盛多谓之寇。齐宋之郊,楚魏之际曰夥。自关而西秦晋之间,凡人语而
过谓之癤,或曰佥。”又卷十二云:“佥,癥也。佥,夥也。”可见“佥”犹过、甚、夥、多、 癥(剧)、大也③。简文“佥”字别本作“癢”、“大”;“癢”可读作甚 ④,也可读作沉⑤,均可训为大、甚之意。
简文“罪莫重乎甚欲”,“重”⑥,可释为“大”,《吕氏春秋·贵生》: “天下,重物也。”高注:“重,大。”简文“甚欲”,别本作“可欲”、“多欲”,赵建伟先 生云:“‘甚’是过分、过多的意思(《素问·标本病传论》注‘甚谓多也’),所以‘可’当 读为‘多夥’之‘夥’。可、夥皆为哥部字,可声、果声之字古每相通,徐仁甫《广释词》说
‘可犹多’。”⑦按,此说可从。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夥颐!涉之为 王沉沉者!”《汉书·陈胜传》:“夥!涉之为王沉沉者!”王先谦《汉书补注》引周寿昌
云:“今楚人乍见物之盛多者惊呼曰阿噫,俗转作呵呀,皆此音也。”此亦“可”与“多”相 通之例。另外,从“可”声之字往往有“大”之意,《方言》卷九:“南楚江湘凡船大者谓之 舸。”清钱绎《笺疏》云:“舸者,宽大之名。前卷五云:‘杯[其]大者谓之癦。’《说文 》:‘癦,(门)大开也。’‘诃,大言而怒也。’《玉篇》:‘呵,大笑也。’门大开谓之癦、
大杯谓之癦、大言而怒谓之诃、大船谓之舸,其义一也。”又《笺疏》卷五云:“柯者,宽大 之名,故木大枝谓之柯。下文云:‘癦,也。其大者谓之癦。’《说文》:‘癦,大开也。大 亦为癦。’‘诃,大言而怒也。’‘阿,大陵也。’《玉篇》:‘癧,大笑也。’声并与‘柯 ’相近,义亦同也。”⑧可见从“可”声之字多有“盛多”、“盛大”之 意。故简文的“甚欲”和别本作“多欲”、“可欲”可相通。
故简文三句可释为:罪莫大(重)于多欲,咎莫大(甚)于欲得,祸莫大(甚)于不知足。
《老子》甲简10:“竺(孰)能庀以癨者”, “庀”,帛书本作“女”(安),王本作“安”,《注 释》:“疑为‘安’字误写。”按,“庀”当读为“宓”,庀为滂纽脂部,宓为明纽质部,旁纽
阴入对转⑨。《说文》:“宓,安也。”段注:“此字经典作密,密行而宓
废矣。《大雅》‘止旅乃密。’传曰:‘密,安也。’正义曰:‘《释诂》曰:密、康,静也。
康,安也。转以相训,是密得为安。’”《广雅·释诂一》:“宓,安也。”简文“癨”字,裘 按:“帛书本作‘重’,今本作‘动’。‘主’与‘重’上古音声母相近,韵部阴阳对转。” 此说可从。
《老子》甲简9~10:“孰能浊以静者,将徐清。孰能庀(宓)以癨(动)者,将徐生。”王本作“ 孰能浊以静之徐清,孰能安以久动之徐生。”元吴澄说:“‘浊’者动之时也,动继以静,则徐
徐而清矣。‘安’者静之时也,静继以动,则徐徐而生矣。‘安’谓定静,‘生’谓活动。盖 惟浊故清,惟静故动。”⑩“安”释为“定静”正与“庀”(宓、密)释为 “静”相合。《管子·大匡》:“夫诈密而后动者胜。”戴望云:“此‘诈’字当为‘计’, 字之误也。‘计密而后动者胜’,即《老氏》‘不敢为天下先’之意。”陶鸿庆云:“‘计密 而后动’,犹言谋定而后动也。”B11此正可与上引《老子》文互证 。
《老子》甲18:“朴虽妻”,“妻”字与《六德》简28、29之“妻”字同形。“妻”,别本作 “小”,原《释文》读作“微”。按,“妻”当读作“癩”,妻为清纽脂部,齐为从纽脂部,妻
、癩为叠韵,可通假B12。《方言》卷十:“癪、癬,短也。江湘之会
谓之癪。凡物生而不长大亦谓之癪,又曰癩。”郭注:“今俗呼小为癩。”“癩,音荠菜。” 癪、癩均有“小”之意;《管子·形势》:“小谨者不大立,訾(癮)食者不肥体。”訾(癮)即 训为“小”B13。《广雅·释诂二》:“癩,短也。”王念孙《疏证》 :“荠亦菜之小者,故又谓之靡草。《月令》:‘靡草死’,郑引旧说云:‘靡草,荠,亭历之属 。’《正义》云‘以其枝叶靡细,故云靡草’是也。‘癩’亦通作‘济’。襄二十八年《左 氏传》:‘济泽之阿,行潦之苹藻,置诸宗室,季兰尸之,敬也。’济泽,小泽也。”可见“癩” 、“荠”、“济”均有小意。杨树达《长沙方言考》云:“今长沙谓小物曰癩。” B14简文“妻”读作“癩”,释为“小”,正与楚地方言相合。
《老子》甲30:“夫天多期(忌)韦(讳)而民尔(祢)畔(叛)。”“畔”别本多作“贫”,“贫” 当读为“分”,贫为并纽文部,分为帮纽文部,旁纽叠韵。《成之闻之》简17~18:“福(富)而 贫(分)贱,则民欲其福(富)之大也。”B15睡虎地秦墓竹简《为吏之
道》:“人各食其所嗜,不足以贫(分)人;各乐其所乐,而足以贫(分)人。”
B16曾侯乙墓竹简“纷韧”(简43),又作“癰韧”(简53)、“癱韧”(简31)、“贫 韧”(简39),天星观楚简作“纷纫”B17以上均为“贫”读作“分” 之证。《论语·季氏》:“邦分崩离析,而不能守也。”何晏《集解》引孔安国注:“民有异 心曰分,欲去曰崩,不可会聚曰离析。”民有离异之心就是“分”,分可训为“离 异”之意B18。《左传·隐公四年》:“众叛、亲离,难以济矣。”《 管子·形势解》:“失天之道,则民离畔而不听从,故主危而不得久王天下。”《广雅·释诂 三》:“畔,离也。”“叛”亦可训为“离”。故王本、帛书本之“民祢贫”当读作“民祢分 ”,此正与简本“民祢畔(叛)”同义,即指百姓更加背离。
或王本、帛书本的“贫”可直接读作“畔”(叛)B19。贫为并纽文部
,叛为并纽元部,双声旁转。“分”与“半”是同源字,典籍常见二字相通之例,如《礼记·月
令》:“死生分。”注:“分犹半也。”《国语·周语中》:“若七德离判,民乃携贰。”注: “判,分也。”B20出土文物亦有此例,如战国尖足布币有“晋阳分” 、“肤癲分”、“兹氏分”,张颔先生说:“分借为半。”B21 故从“分”声的“贫”字可和从“半”声的“畔”(叛)字通假。
简文“夫天多忌讳”,别本多作“天下多忌讳”,蒋锡昌《校诂》:“天下”谓天下之人主也 。《楚辞·谬谏》:“愿承闲而效志兮,恐犯忌而干讳。”王逸注:“所畏为忌,所隐为讳。” B22任继愈先生云:“‘忌讳’,不许说,不许做,即禁令。” B23贾谊《新书·过秦下》:“然所以不敢尽忠拂过者,秦俗多忌讳之禁也,
忠言未卒于口,而身縻没矣。”“忌讳”,指严苛的政令。从文意来看,“天下”可训为国家 或君王,简文“天”可训为君王B24,其意均可通。《老子》文之意为
:国家或君王的政令越严苛,则百姓就越加背离。
《老子》甲简34:“和曰”,原《释文》隶作“癳”,改释为“癴”(常),似视“癳 ”乃“癴 ”的讹误。此字别本都作“常”,释为“常”是可信的;然其上半所从字形却与一般“尚”字
的写法不同。《古文四声韵》卷二及卷四“当”字引《古老子》作、。
望山楚简简18 8有“尚癵”,“尚”字作,《考释》74云:“简文‘癵’字多读为‘祟’,疑‘尚癵 ’是尚 有鬼神作祟之意。”B25包山楚简简220有“”, 《释文》释为“ 同癶”B26;对照来看,包山楚简也当释为“尚癶”。楚文字“尚”字 多作如(包山简90)之形B27,“同”字则作如(包 山简138反)之形
B28。郭店简《忠信之道》简3的“尚”字则作。从《古文 四声韵
》所引《古老子》的“当”字、《忠信之道》的“尚”字,而至望山、包山简“尚癵”的“ 尚”字,正可看出“尚”和“同”字混同之迹。故郭店《老子》简的“”字,当可 直接释为“癴”,读为“常”。
楚帛书乙篇有:“日月皆乱,星癷不。”B29末一字也当释 为“尚” ,读为“常”;将之释为“常”字也符合文义。《管子·正》:“如四时之不癹,如星辰之不变 。”《淮南子·览冥》:“星辰不失其行。”《本经》:“五星循轨而不失其行。”“星辰 不变”即是“星辰有常”;反之,则是“星辰不常”。曾侯乙漆书文字有“辰尚(常)若陈” ,即星辰各循其常轨运行,如军伍行列严整而不乱B30。常即是规律,
《荀子·天论》:“天行有常,不为尧存,不为桀亡。”杨注:“天自有常行之道也。”
《缁衣》简32:“君子道人以言,而発以行。”《注释》云:“発,其上部为《说文》‘恒’字 古文,疑读作‘恒’。”今本作“君子道人以言,而禁人以行。”郑注:“禁,犹谨也。”孔疏 :“言禁约谨慎人以行,使行顾言也。”
按,“発”陈伟先生释为“亟”,《老子》甲简24:“至虚,亘(恒)也;守中,笃也。”《注释》 :“亘,各本均作‘极’。简文‘恒’作發(即《说文》‘恒’字古文),与‘亟’字形近易混 。恒,常也。”《老子》乙简2:“莫知其亘。”《注释》云:“亘,帛书本此字残损,今本作‘ 极’。从此章用韵看,当以作‘极’为是。”《说文》:“亟,……一曰谨重癿。”“亟” 与今本“禁”可相通。B31 或“発”也可读为“兢”(竞),《说文》:“皀,竞也。…一曰:兢,敬也。”恒为匣纽蒸部,
兢为见纽蒸部,旁纽叠韵。《老子》七十八章“木强则兵”,“兵”字帛书甲本作“恒”,乙 本作“竞”,此为“恒”、“兢”通假之例。《诗·小雅·小皁》:“战战兢兢,如临深渊,如 履薄冰。”毛传:“战战,恐也。兢兢,戒也。”郑笺:“人皆知暴虎冯河立至之害,而无知当
畏慎小人能危亡也。”“兢兢”即“戒慎”之意,《尔雅·释训》:“兢兢、皅皅,戒也。” 郭注:“皆戒慎。”《书·秜陶谟》“兢兢业业”,传:“兢兢,戒慎。”故简文“発”读作 “兢”,训为“戒慎”;而今本作“禁”,训为“谨慎”,两者意近相通。
《缁衣》45~46:“人而无恒,不可为卜筮也。”“卜”字作。望山楚简1.132有: “己未之 日,庚申内斋。”对照来看,望山的“”也当释为“卜”,“卜”字《说 文》古文、《汗
简》均作,《古文四声韵》卷五引《古孝经》作。作“”、“ ”则是多一羡画,前者在竖笔,后者则在勾笔B32。
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前期十日,帅执事而卜日,遂戒。”郑注:“前期,前所诹之日也。
十日容散齐七日,致齐三日。执事,宗伯、大卜之属。既卜,又戒百官以始齐。”贾疏:“所诹
之日即祭日也。凡祭祀,谓于祭前之夕为期,今言前期十日者,明祭前十一日卜,卜之后日遂戒
,使散齐、致齐。”依贾公彦的说法,卜日之后的第二天,就要举行“齐”的仪式。齐就是古
代祭祀前所举行清心洁身的仪式,《礼记·祭统》:“及时将祭,君子乃齐。齐之为言齐也,齐
不齐以致齐者也。……故散齐七日以定之,致齐三日以齐之。定之谓齐,齐者,精明之至也,然
后可以交于神明也。”望山简所云己未日卜,第二天庚申即进行“齐”(斋)的仪式,此正符
合贾公彦的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