郭店楚简研究中的两个问题
——美国达慕思学院郭店楚简《老子》国际学术讨论会感想
李
零
一、“东宫之师”还是“东宫之杯”
在郭店楚简研究中,墓主身份是学者关注的问题。与这个问题有关,学者对郭店一号楚墓出
土的一件漆耳杯(图一)格外关注。这件耳杯,底部有铭文四字,最初发表,是被释为“东宫
图一、郭店一号出土漆木耳杯铭文:“东宫之(师)”之杯”①,并未与墓主联想考虑。后来,李学勤先生改释为“东宫之师 ”,才成为墓主讨论的焦点。他的推测是:
郭店一号墓所出漆耳杯,有“东宫之(师)”刻铭,看来墓主人曾任
楚太子师傅。他兼习儒、道,是一位博通的学者,故藏有《老子》、《子思子》等书抄本,
或即用为太子诵读的教材。②
1998年5月22—26日,在美国达慕思学院召开的郭店楚简《老子》国际学术讨论会上,李学勤先生再一次就墓主问题发表感想,引起学者的讨论。据王博先生的会议纪要
③,学者们的意见是:
发掘报告根据墓葬形制及文献记载,认为该墓的主人应属于士的阶层
,而且可能是上士。本次会议上,李学勤提出,墓主人可能是楚太子的老师。其根据主要是
在一个随葬的漆木耳杯底部,刻有“东宫之师”的字样。另外,大量的随葬文献(竹简)也是
证据。他幽默地称墓主是一个“old professor”(老教授),因为随葬品中发现了鸠杖,这
在古代是老年人的象征。裘锡圭则认为这字样也许只是制作杯子的工匠所为,说明这杯子是
某人作的。他把“东宫之师”的“师”解释为工师。德国的瓦格纳和法国的马克教授提出更
有趣的说法,这个杯子并不一定帮助说明墓主人的身份,因为它很可能只是一件礼品——譬
如朋友的赠送品。也有人提到,如果墓主人真是楚太子的老师,那么墓葬的规格不会这样低
,只有一棺一椁。无论如何,墓主人属于贵族阶层是无疑的。
会议上的意见虽然不尽统一,但李学勤先生和裘锡圭先生都是国内公认的古文字权威,“东 宫之师”的考释还是被广泛接受,旧的考释几乎未经考虑就被大家放弃。
最近,彭浩先生撰文讨论郭店楚墓的年代和简本《老子》的结构,④他对上述意见有所折衷。其看法是:
图二、战国和汉代铜耳杯的铭文:1.商王墓地一号墓所出耳杯;2.少府杯;3.阳信家铜杯;4.史侯家铜染杯。
如果说郭店一号墓墓主是太子之师,其地位当在大夫或上卿之列,死
后的入葬规模大致与包山二号楚墓、望山一号楚墓相当,而不至于沦为按“士礼”使用一椁 一棺。如果把“东宫之(师)”理解为东宫的工师,似乎很难把它与墓中华丽精致的随葬物
品等同起来,工师的地位并不高,不可能拥有上等贵族享用的物品,也与墓中的书籍无必然
的联系。我认为,这件刻有“东宫之(师)”的漆耳杯并非墓主所有,而是他人送给墓主或
是墓主生前所得,刻铭反映当时的“物勒工名”制度,说明此件出自东宫工师之手。墓中有
铜剑和铜戈各两件,铍一件,箭镞一三二件及箭,墓主极可能是一位男性。该墓处于楚国
贵族墓地之中,随葬多且精,按楚墓葬制的通例,墓主可能出身于显赫的贵族之家,未获爵位,好道儒学说。
彭浩先生指出此墓墓主不可能是太子之师或东宫工师,我很赞同,但他仍保留了“东宫之师 ”的考释。记得在美国开会,彭浩先生曾放映耳杯的彩色幻灯片,比已经发表的照片和摹本
效果好得多。我在一旁观看,对“东宫之师”的读法颇有怀疑,但没有发表意见。现在经过
一段时间的考虑,我想讲一点不太相同的看法,和大家讨论。
第一,我想指出的是,现在考古学界称为“耳杯”的器物,战国秦汉时期是叫“杯”,出土 器物除木制,也有铜制,如:
(1)1957年,河南信阳长台关一号墓(战国早期,楚墓)出土带校(豆柄曰校)和不带校的漆木
耳杯各30件,遣册简记为“其木器:杯豆三十,杯三十……”,“杯豆”指前者,“杯”指 后者。⑤
(2)1992—1993年,山东临淄商王墓地一号墓(战国晚期,齐墓)出土铜耳杯(M1:112—④), 铭文作“钚,大(二)益(镒),(重)参(三)十”(图二:1),因为器是铜制,故
器名从金。⑥
(3)战国铜耳杯拓本,铭文作“少(府)否(杯),二益(镒)半”(图二:2)。⑦
(4)1972年,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大批漆木耳杯,遣册按功用不同分别称之为“酒杯”、“ 食杯”和“具杯”。⑧
(5)1981年,陕西兴平茂陵一号无名冢一号从葬坑出土汉阳信家铜耳杯,铭文作“阳信家铜 (杯),容二斗,重十五两。三年,曹孟所买第五”(图二:3)。⑨
(6)汉史侯家铜耳杯拓本,铭文作“史侯家铜染(杯)第四,重一斤十四两”(图二:4)⑩,“染杯”是与“染炉”配套的铜杯。
(7)1963年,湖南长沙汤家岭西汉墓出土漆木耳杯,铭文作“张端君酒杯□□”。 B11这类耳杯,铜杯的铭文比较复杂,其铭例一般都是以“置用之所”或“器 主名”加“器名”加“容量”加“重量”;木杯多省略,不记容重,只有前面两项。郭店一
号墓的耳杯也没有最后两项,如果释为“东宫之杯”,“东宫”是置用之所,“杯”是器名
,从铭例看非常合适。相反,如果释为“东宫之师”,则比较奇怪。因为当时“物勒工名” 类的铭文,表示工师的“师”字后面多半会有私名。
图三、楚简中的“”与“不”:
1、2、“”;3、4、“不”
第二,我想指出的是,楚国文字的“不”与“”相像,但“”字有两种写法,一种作 (图三:1),与“不”字(图三:3、4)明显不同,一般不混淆:一种作(图
三:2),与“不 ”相像,有时难以区别,但很多字的一撇一捺并不交叉,有时还分开,竖画也多向左撇,类
似上面的第一种写法。郭店楚墓的耳杯,其第四字,两横下面的一撇一捺,仔细观察,是相
互交叉的,竖画也是垂直。如果说,两者会发生混淆,那也是以释为“不”的可能性更大。B12
总之,我认为发掘者原来的考释要比“东宫之师”更合理,因此实与“太子的老师”或“东 宫的工师”并没有关系,它们对判断墓主本人的身份或墓中出土书籍与墓主的关系都没有太
大帮助。
二、“阅读习惯”的反省
阅读简帛文献,我们有个印象,这就是它们的通假字太多,错字太多,和我们读惯了的古书大不一样(当然,今本古书也有这类问题)。为了扫除阅读障碍,我们的整理工作通常都要求
,除用今字尽量准确地转写原文,还要把按文义破读的字用圆括号注出,抄错的字用尖括弧
加以改正。这种释文常常使人误以为注出或改正的字才是本来面貌,原本反而很糟糕,它们
的钞手文化水平太低,老是在那儿写“错白字”。我们的工作方法在国内很少受到怀疑,但
在达慕思学院的讨论会上,鲍则岳(William G.Boltz)教授却提出批评:第一,他认为郭店
楚简的释文不够准确,一会儿宽,一会儿严,极不统一;第二,他认为我们的破读往往都是
以今本或今人的习惯为标准,这点也不可取。他主张,理想的释文应尽量按原文隶定,宁严
勿宽,不标点,不括注,一切理解另外出注。B13鲍先生的想法有些
恐怕难以实行,比如宽严尺度,自古及今都是以考释水平而定,熟读无碍的字往往宽,新见
初识的字往往严;读法,只是有把握者才改读,无把握者则仍旧;难以释出的字,也是该隶
定的隶定,该摹写的摹写,从来就没有统一过。B14现在非强求统一
,光是印刷上的麻烦就不得了。还有,西方汉学家翻译简帛文献,他们往往喜欢按本字求解
,译文不畅或至荒诞也是可想而知。但他们反对迷信今本,反对迷信我们今天的阅读习惯,
这点还是值得考虑。因为,我们的阅读习惯是从哪里来的?它和古代的阅读习惯有什么不一
样?这确实是带根本性的大问题。我们读古书,不可避免地要按今天的习惯去读,但古书是
“本”,我们的习惯不是“本”。这点现在要有清醒认识。
过去,王引之《经传释词》述校勘体例,其中有“经文假借”和“形讹”两条。 B15王氏说:
许氏《说文》论六书假借曰“本无其字,依声托事,令长是也”,盖
无本字而后假借他字,此谓造作文字之始也。至于经典古字,声近而通,则有不限于无字之
假借者,往往本字见存而古本则不用本字,而用同声之字。学者改本字读之,则怡然理顺;
依借字解之,则以文害词。是以汉世经师作注,有读为之例,有当作之条,皆由声同声近者
,以意逆之,而得其本字,所谓好学深思心知其意也。然亦有改之不尽者,迄今考之文义,
参之古音,犹得更而正之,以求一心之安,而补前人之阙。(“经文假借”条)
经典之字往往形近而讹,仍之则义不可通,改之则怡然理顺,寻文究理,皆各有其本字,不
通篆隶之体,不可得而改正也。(“形讹”条)他所说的“本字”,认真追究起来,其实是以许氏《说文解字》和东汉以来的阅读习惯为标
准。其正字之法显然是以当时流行的篆隶字体为主体,来源是秦汉一系的文字教学。
B16
我们读的古书都是来源于汉代特别是东汉。东汉经本是糅合今
古文的本子,但无论今古,写定还是用今文,即来自秦系文字的汉代隶书。那时的古本(战
国文本)和整理者的习惯也有差距,但他们没有我们这种“括注法”,无论原本如何,也不
论合并了几种本子,传留到今天,都是直接合并和直接改定。这是我们习惯的来源。我们的
阅读习惯现在已经定型,如果不用这种习惯读已经办不到,至少是目前还办不到。但我们必
须明白,这一习惯确实不能等同于古代的阅读习惯,现在我们对古代阅读习惯的了解还很不
够。比如王氏的体例,现在就有修正和补充的必要。
在郭店楚简和其他楚简中,我们不难发现,它们的很多通假字都并不是凭音同音近就可以任
意选择,而是要由楚地当时的书写习惯来限定范围和加以具体指认。它们的写法有些不太固
定,可以有两三种选择。有些则相当固定,几乎处处都是同一种用法。这里面就有习惯在发
生作用。如:
(1)“郊”作“蒿”;B17
(2)“甲”作“”;B18
(3)“李”作“”;B19
(4)“陵”作“”;B20
(5)“仁”作“”;B21
(6)“吾”作“”;B22
(7)“胜”作“”;B23
(8)“姓”作“眚”。B24
这些通假字,有些是早期写法的沿续,如(1)(2),它们都可以从商代甲骨文和西周金文找到
来源;也有些是当时流行的新写法,如(3)至(8)。后者当中,有些似是楚国特殊的写法,如(3)至(5),但很多也与其他国家共用,如(6)至(8)。即使共用,有些也是写法相同,但读法
不同。这些例子,无论是哪一种情况,其“读为”之字都不能以“本字”的概念去理解B25。因为就总体特征而言,它们显然与秦系文字最为吻合,在本质
上是属于“楚书秦读”。
还有形讹,我们也不能统统以文化水平低或偶然疏忽去解释。因为在楚简中有些“错字”是
反复出现,其实是被当时的书写习惯和阅读习惯所认可,属于“积非成是”、“将错就错”
,变非法为合法的情况。它们和一般所说的“错字”还不太一样。我把它叫作“形近混用” 。B26如:
(1)“恒”和“极”;
(2)“寒”和“仓”;
(3)“吏”和“弁”;
(4)“危”和“坐”;
(5)“来”和“求”;
(6)“执”和“”。B27
这样的“形近混用”,其实无代无之,并不是新发现。例如唐人多以“盚”为“段”,就 是同样的例子。B28
郭店楚简对提高我们的识字能力无疑会有很大帮助,但拙见以为它的更大意义还不在于文字
的辨识,而是在于它们在语境中的通读,在于我们对古代“书写习惯”和“阅读习惯”的认识。
1999年9月22日写于北京蓟门里寓所
补 记
(1)10月18日在荆门博物馆参观,见到东宫之杯原物,其字体较大,撇捺交叉而非分开,竖
画笔直而非左撇。其左边一笔交于右边一笔,虽未穿透,但显然与齐玺“”字有别,也不 是楚“”字的特殊写法,而只可能是“不”字或“”字中容易与“不”字混淆的写法。
请参看何琳仪《战国古文字典》,上册,116页;下册,1279~1280页。
(2)10月18日在荆门博物馆参观,见到郭店楚简《五行》篇简36原物,其简背有“解”字, 为《郭店楚墓竹简》所遗(照片和释文均未见),此简正面“敬而不”下面的字从木从田从卩 ,写法较怪,153页注[四八]指出马王堆帛书本作“解”读“懈”,裘案说“此字恐亦书 手写错之字,待考”,简背此字应即改错之字。
(作者为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)
注 释:
①湖北省荆门市博物馆:《荆门郭店一号楚墓》,《文物》1997年7
期,35~48页。
②李学勤:《荆门郭店楚简中的〈子思子〉》,《文物天地》1998年2期,28~30
页。
③王博:《美国达慕思大学郭店〈老子〉国际学术讨论会纪要》,《道家文化研
究》第17辑,三联书店,1~12页。
④彭浩:《郭店一号墓的年代与简本〈老子〉的结构》,同上,13~21页。
⑤河南省文物研究所《信阳楚墓》,文物出版社,1986年,图版一二五:简2—02 0。
⑥贾振国:《临淄商王墓地出土器物铭文试析》,收入淄博市博物馆、齐故城博
物 馆《临淄商王墓地》,168~174页,齐鲁书社,1997年。铭文见该书173页:图五。
⑦承董珊君示。
⑧湖南省博物馆、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:《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》,文物出
版社,1973年,下册,图版贰捌贰—贰捌肆,简185—187,193—197。
⑨注8引同书,260页,图397。
⑩容庚:《秦汉金文录》,卷四,二一页正。北平,1931年。
B11湖南省博物馆:《长沙汤家岭西汉墓清理报告》,《考古》1966年4期,1
81~186页。铭文见182页图二:7。案:此器仅存残片。
B12参看滕壬生:《楚系简帛文字编》,503~505页:;829~835页:不,
湖北教育出版社,1995年。
B13鲍则岳先生的中文发言稿《中国古代手写本整理校订工作的几项基本原则
》。
B14如汲冢竹书的整理就是这样。其他传世古书,也有整理不足的情况,如《
诗》、《书》难读,多不破读;《墨子》、《管子》多错字,也少加改正。
B15《清经解》第六册,1017~1019,1025~1026页,上海书店,1988年。
B16参看拙作:《出土发现与古书年代的再认识》,收入《李零自选集》,22
~57页。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,1998年。
B17参看李学勤:《释郊》,《文史》第36辑,7~10页;李零:《考古发现
与 神话传说》,收入《李零自选集》,58~84页。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,1998年。
B18参看拙作:《古文字杂识(两篇)》,收入《于省吾教授百年诞辰纪念文集
》,270~274页,吉林大学出版社,1996年。《读〈楚系简帛文字编〉》,收入中国文物研
究所编《出土文献研究》第五集,139~162页,科学出版社,1999年。
B19B20参看郑刚:《战国文字中的陵和李字》,中国古文字研究会第七
次会议论文,1986年;李零:《读〈楚系简帛文字编〉》,《出土文献研究》,139~162页
,科学出版社,1999年。
B21此字是楚系特有,参看何琳仪《战国古文字典》,下册,1139页,中华书
局,1998年。
B22此字是楚系和晋系共有,参看注B21引何书,上册,801页。
B23此字是楚系和晋系共有,晋系或用为复姓“吾丘氏”之“吾”,参看注 B17引何书,上册,146~147页。
B24此字是楚系和晋系、秦系共有,但晋系和秦系的“眚”字多用为“省”, 不用为“姓”,“姓”不作“眚”,齐系“姓”作“”,参看注B17引何书,上册,8 24~825页。
B25秦系文字也有多种来源。虽然它和西周文字关系更密切,似乎出身更古老
,但作为对读材料,它和楚系文字的关系还是“兄弟关系”而不是“父子关系”。秦系文字 的特殊字有“泰”(楚作“大”或“”)、“仁”(楚作“”)、“李”(楚作“ ”)、“陵”(楚作“”)等,整个情况还有待总结。
B26拙作:《郭店楚简校读记》,《道家文化研究》第17辑,
455~542页,三联书店,1999年。案:楚简中的“戈”、“弋”混用也是属于同样的例子,
参看李家浩《战国布考》,《古文字研究》第三辑,160~165页,中华书局,1980年。
B27关于这几个字的释读,除(4),可参看拙作《郭店楚简校读记》的有关讨
论。案:楚占卜简有“危山”,旧释“坐山”,似可重新考虑:(5)(6)两条,王引之《经义
述闻》“形讹”条已有所涉及。
B28李零:《吴孙子发微》,65页注⑤,中华书局,1997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