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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容成氏〉柬釋(一)

 蘇建洲

 

  《上博楚竹書》(二)發表至今已有一段時間,在前輩學者的辛苦耕耘之下,竹書的底蘊已逐漸為世人所了解。本文針對〈容成氏〉一篇柬選簡文幾則,或補證學者之說,或提出個人拙見,請學者專家不吝指教。

(一)[1]

於是 (乎)喑聾執燭,(木冒)(工戈)鼓瑟,跛躃守門,侏儒爲矢,長者宅,僂者 數,癭02者煮鹽宅, 者漁澤, 棄不□。凡民俾 者,教而誨之,飲而食之,思役百官而月請之。(以下非討論的字,盡量用通行字行之)

1:〈容成氏〉的「乎」字,整理者均隸作「虖」,但從字形上看來,明顯從「介」。比較清楚的對比如簡14的「」與同簡「△而坐之」同形,整理者、何琳儀先生皆隸「△」從二「介」[2]。楚系文字的「乎」有多種寫法,如「虖」(《郭店‧語叢一》96)、(〈唐虞之道〉25);「虎/口」(底下皆用「/」代表上下結構)(《上博一‧孔子詩論》簡6);「虍/壬」(《上博二‧魯邦大旱》簡3);「 」作 (〈孔子詩論〉12,「示」旁與〈魯邦大旱〉簡2 」的「示」旁同形[3])等,可見重點在「虍」聲,所以〈容成氏〉的「乎」隸作「」應無問題。

2 「長者」:整理者以為讀作「張者」,與下「僂者」相反,指凸胸仰首的人。徐在國先生亦以為是「張者」,但指的是「有某種疾患者從事某種職業」,並不強調上下相對的問題[4]。孟蓬生先生則以為細繹簡文,長者與侏儒相對,婁者與 者相對,因此「長者」應指「身體特長的人」[5]楊澤生先生亦以為讀作「長者」[6]。按:以上諸說似以徐在國之說較為通達。筆者以為簡文所列患有疾患者,似無明顯相對的現象。整理者以為「長(張)者」指「凸胸仰首」的人,與「僂者」相對,似無他證。而且簡文全部疾患者僅有此二者相對,亦不合常理。而孟蓬生以為「長者」與「侏儒」相對,「婁」當讀為「瘻」,與「 者」相對。但後二者均指脖子方面的疾病(詳下),並無相對的現象,可見其說有矛盾處。筆者以為「長者」的確有可能是「張者」,所指的毛病是「腹張(脹)」,出土及傳統醫學文獻常見此一病症。如《馬王堆‧足臂十一脈炙經》22:「有『腹張(脹)』」[7]、《張家山漢簡‧脈書》:「泰陰之脈,……心痛與『腹張(脹)』死」[8]。傳統文獻如《左傳‧成公十年》:「(晉侯)將食,『張』,如廁,陷而卒。」杜預《注》:「張,腹滿也。」、(隋)巢元方《諸病源候論》中有關於「腹脹」的導引法,見〈腹脹候〉及〈心腹脹侯〉[9]、《素問‧調經論》:「志有餘則腹脹飧泄」[10]。所以,簡文「長者」即「張者」,指患有「腹脹」病症者。

3 「厇」:整理者以為待考。先說後一字,學者均已指出就是「宅」字,可信。字與《望山》1.112「東『宅』公」完全同形。前一字徐在國以為從「禾」,「首」聲,釋爲「秀」,疑讀為「繇」。《廣韻·宥韻》:「繇,卦兆辭也。」《左傳·閔公二年》:「成風聞成季之繇。」杜預注:「繇,卦兆之占辭。」簡文「秀(繇)宅」義與「卜宅」近[11]。楊澤生將此字看作從「首」,「禾」聲的字。而「禾」與「垸」音近,所以此字可以釋作「垸」。《說文·土部》:「垸,以桼和灰而髹也。」玄應《一切經音義》卷十八引漢應劭《通俗文》:「燒骨以漆曰垸。」「垸」的意思是「髹漆」。垸宅的工作常常要面對位置較高的牆和屋頂,如果由「長者」來做當然非常合適;特別是在髹漆過程中,髹漆者所用禾把一類的「刷子」常常高於首部,因此簡文「垸」字所從的「首」置於「禾」之下,實際還可能有表意作用,其會意方式與「看」字相同,因此其結構性質應該是會意兼形聲。[12]建洲按:楊氏之說古籍似無相應例證。況「看」字金文、戰國文字皆為形聲字,至《說文》小篆始訛為會意,參何琳儀《戰國古文字典》頁966、季旭昇先生《說文新證》(上冊)頁256。換言之,楊氏之說,在文字構形的說明亦可保留,茲不取。本文贊同徐氏之說。扶風齊家村H31卜甲共五辭,可分三組,其中有「用由逋妾」,李學勤以為「由」疑讀為占繇的「繇」,「逋妾」指逋逃的女奴,所以內容與奴婢逃亡有關[13]。可見「繇」的用法與「卜」相去不遠。其次,「卜宅」見於古籍,如《尚書‧召誥》:「太保朝至洛,卜宅,厥既得卜,則經營。」、《禮記‧表記》:「卜宅寢室」、《孝經‧喪親章》:「卜其宅兆而安措之。」

4 婁者」:整理者以為「婁者」,即「僂者」,彎腰駝背的人。孟蓬生以為「婁」應釋為「瘻」,《說文‧疒部》:「瘻,頸腫也。從疒,婁聲。」[14]按:二說均見於出土醫學文獻。前者如《馬王堆‧五十二病方》223:「傴攣而未大者〔方〕」,《禮記‧門喪》:「傴者不袒」,鄭《注》:「傴,背曲也。」。馬繼興以為「傴攣」指脊背前曲,行走不便狀。[15]此外,〈易之義〉24亦有「蛇身僂曲」之說[16]。後者如《張家山漢簡‧脈書》:「在頸,為[17]。此外,《淮南子‧說山》:「雞頸已瘻。」高誘《注》:「瘻,頸腫疾。」二說應可並存待考。

5 「癭者」:整理者即「癭者」,指患有大脖子病的人。按:《張家山漢簡‧脈書》:「在頤下,為癭。」高大倫以為「頤下」,即顎下,頸脖子。[18]此外,《說文‧疒部》:「癭,頸瘤也。」、《釋名‧釋疾病》:「癭,嬰也,在頸嬰喉也。」可見「癭」與「」應屬相近的病症,上述孟蓬生以為二者相對,恐非。

6 者」:整理者讀作「疣者」。按:此字在《郭店》讀作「憂」,如《郭店‧五行》5「如君子亡中心之(憂)」。而「憂」、「疣」古音相近,故得通假。「疣者」見於《馬王堆‧五十二病方》:「令疣者抱禾」[19]

」:整理者以為字不識,所從與簡35 」字同。陳劍指出簡35」應釋為「愛」。何琳儀〈滬簡二冊選釋〉以為原篆左從「疒」省,右上從「害」,右中從「出」,右下從「水」。疑讀「害」。《說文》「害,傷也。」建洲按:《郭店‧老子甲》4「害」作 ,裘錫圭以為「此字疑即『憲-心』字,讀為『害』。」[20]大西克也則認為:傷害的「害」和「憲-心(憲)」字語音相近,聲母都屬牙喉音,韻母祭元對轉,完全在通假範圍之內。《睡虎地秦簡‧秦律十八種‧內史雜》193號簡有「憲盜」一詞,〈法律答問〉1號簡作「害盜」。……《郭店‧語叢四》21「害」作 應分析為「 」(旡)、「 (害,《郭店》9.30字的借筆,其中「旡」為聲符。[21]依此說,則似可分析為從「憲-心」省,」聲。而「愛」字,簡文多作「旡/心」(參簡1),可分析為從心旡聲,所以本字嚴格來說,右上應從「旡」。同時也說明陳劍釋簡35」為「愛」是對的。至於字形右中不從「出」。「出」,西周金文作 (永盂),戰國楚系鄂君啟舟節作 。另外,〈容成氏〉簡文作 (簡22)均與本簡字形所從不類。反與《郭店》11.28「武」作 形近,「止」下一筆可能是飾筆。所以,本字應隸定作「」。

8 「」:整理隸作「」,讀為「廢」,原文似乎是說上述殘疾者皆得其用。按:仔細觀察字體,實在看不出有從「敘-余」的形構,反倒類似楚系「犬」字的下半部。至於字形為何,由於字形模糊,應以不識字來處理。

9 「教而誨之」:容庚說:誨與謀為一字。《說文》「誨」古文從母從口,又從母從言。王孫鐘「誨猷」即「謀猷」,《金文編》頁140。《說文‧言部》:「誨,曉教也。」段《注》曰:「明曉而教之也……曉之以破其晦,故曰誨。」簡文句式如同《孟子‧萬章上》:「身為天子,弟為匹夫,可謂親(而)愛之乎?」、《三國志‧魏書‧呂布傳注》:「足下恃軍彊盛,常言猛將武士,欲相吞滅,每抑(而)止之耳。」楊伯峻認為二動詞為同義近義詞時,它們之間常不用連詞連接[22]。所以簡文「教而誨之」即「教誨之」,「之」指俾的人民。《荀子‧禮論》:「《詩》曰:『愷悌君子,民之父母。』彼君子者(俞樾以為「子」字衍文),固有為民父母之說焉。父能生之,不能養之。(王念孫以為「養」作「食」)母能食之,不能教誨之。君者,已能食之已,又善教誨之者也。」可與簡文參看。

10 飲而食之:《說文》:「,歠也。」「」是「飲」的異體。「飲食」合言,亦見於出土文獻,如余義鐘:「樂我父兄,飲食歌舞」、中山王壺「是以遊夕飲食」(二者皆以通行字表示)意為「以酒飲人,以食食人」[23]。簡文句式似同《墨子‧尚賢中》:「賢者,……富而貴之;不肖者,……貧而賤之。」意即「賢者」,使之富且貴;「不肖者」,使之貧且窮,所以簡文意謂使俾的人民飲且食[24]。《呂氏春秋‧季秋季‧順民》:「越王苦會稽之恥,欲深得民心,以致必死於吳。……時出行路,以車載時,以視孤寡老弱之漬病、困窮、顏色愁悴、不瞻者,必身自食之。」可與簡文參看。而上下簡文的句式,一動賓,一使賓動,如同《孟子‧萬章上》:「仁人之於弟也,不藏怒焉,不宿怨焉,親愛之而已矣。親之欲其貴也,愛之欲其富也。封之有庳,富貴之也。」「親愛之」即「親而愛之」,表示動賓;「富貴之」即「(使其)富而貴之」,表示使動。正與簡文可互證。

11 「思役百官而月青(請)之」:整理者釋為「願其聽用於百官而日月請謁之」。按:「思」用來表示願望語氣的詞亦見於周原甲骨及楚簡,多寫作「囟」。如H1121「囟克事」、H1177「囟無咎」。《包山》198「思攻解於人禹(從心旁)」、229「囟攻敘(除)於宮室」。可知「思」與「尚」有同樣的用法和意義,是卜人向鬼神表示「心所希望」。[25]其次,「役」字作 字同《郭店‧五行》簡45作「耳目鼻口手足六者,心之 也」,《馬王堆帛書‧五行》作「役」,可見簡文釋為「役」應是對的。何琳儀釋為「返」〈滬簡二冊選釋〉,簡帛研究網。但「反」一般作 (〈容成氏〉簡46),亦可見簡7「板」,上從「厂」。本簡字形與之不類,所以何說恐誤。字亦見於簡16「癘『役(疫)』不至」。另外,《從政甲篇》簡4「失賢士一人,方亦 =」由字形看來也是個從「役」的字。

(二)

  於是(乎)不賞不罰,不型(刑)不殺,邦無飢(?)人,道(路)無殤04死者。上下貴戔(賤),各(得)其 ……匡天下之政十有九年而王天下,卅=(三十)有七05年而奴(祿?)終。

   1 上下貴戔(賤),各(得)其歹桀:整理者隸作「歹+(世/木)」,讀作「各得其世」,指「每個人都能盡享天年」。陳劍則釋為「所」,並於其後加「?」。按:陳劍的懷疑是對的,但改釋為「所」則可商。陳偉先生亦隸作「歹+(世/木)」,讀作「列」,簡文可讀爲「列」,訓爲「位」。《左傳》襄公十五年云:「王及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甸、采、衛大夫,各居其列,所謂周行也。」「各居其列」犹「各得其列」。[26]按:筆者曾撰文指出本簡「 」字右旁與「世」不類,參《郭店》7.3 。尤其「 」亦見於《上博‧子羔》簡1及簡8,如 (簡8)。與「傑(桀)」,《郭店》10.5 、《容成氏》簡35 同形,所以字應隸作

「歹桀」。筆者以為簡文應讀作「上下貴賤,各得其宜」,「桀」,古音群鈕月部;「宜」,疑紐歌部,聲古同為喉音,韻則為對轉,可以通假。傳世文獻多有相應思想,如《禮記‧樂記》:「然後,聖人作為鞀、鼓、椌、楬、壎、篪,此六者德音之音也。……所以官序貴賤各得其宜也,所以示後世有尊卑長幼之序也。」、《荀子‧榮辱》:「故先王案為之制禮義以分之,使有貴賤之等,長幼之差,知愚、能不能之分,皆使人載其事而 各得其宜……」。蓋簡文的意思是層層遞進,先是「邦無飢(?)人,道路無殤死者」,即所謂「足食」(《論語‧顏淵》)、「頒白者不負載於道路矣。七十者衣帛食肉,黎民不飢不食,然而不王者,未之有也。」(《孟子‧梁惠王上》)其次,便是要知人善任,晉用賢才,使「上下貴賤,各得其宜」。尤其《列子‧仲尼篇》提到商太宰問曰:「三王聖者歟﹖」孔子曰:「三王善任智勇者,聖則丘不知。」曰:「五帝聖者歟﹖」孔子曰:「五帝善任仁義者,聖則丘弗知。」曰:「三皇聖者歟﹖」孔子曰:「三皇善任因時者,聖則丘弗知。」提到二王、三皇、五帝善任賢者,更與簡文的背景相合。[27]意思與陳偉相近,但就字形來說應當隸作「歹桀」。此外,《郭店‧尊德義》簡24-25「非禮而民悅(才/心),此小人矣。非倫而民服 此亂矣。」整理者亦隸作「歹+(世/木)」,讀作「世」。劉信芳先生指出應隸作「歹桀」,讀作「列」[28]。廖名春先生認為劉信芳所釋「主觀性太強,難以信從」,應隸作「 」。[29]可惜廖先生未指出隸作「歹桀」的字形錯誤何在,僅說「主觀性太強」,似乎不構成反對的理由。其次字形隸作從「止」,但「止」似未見作「 」形者。本文同意劉信芳所釋,但具體釋讀有所不同。還有一例證,簡24-25「以波(陂)明都之澤,決九河之 」。整理者隸作「(清-青)+(乍/木)」。許全勝先生以為「渫」之誤,讀爲「泄」。簡文「決九河之泄」,正謂分九河所泄之流。建洲按:與字形右旁相同的字亦見於上述簡5,整理者隸作從「世」,本簡卻隸作從「乍/木」,前後矛盾。而許氏之說有二誤。首先,字形右旁與「世」不類。其次,將簡文讀作「分九河所泄之流」,則「決」字所表示的「開鑿壅塞」字義將湮沒不現。本文以為由簡5的「歹桀」及簡35的「傑」,知字應隸作「(清-青)+桀」,分析為從水桀聲,可讀作「結」,見紐質部,與「桀」,群鈕月部,聲韻俱近。《廣雅‧釋詁一》:「結,曲也」。《史記‧扁鵲倉公列傳》:「其後扁鵲過虢。……乃割皮解肌,訣脈結筋」,而「訣脈」又作「決脈」,如《三國志‧魏書‧華佗》曰:「佗令弟子數人以鈹刀決脈,五色血盡,視赤血……」、《三國志‧魏書‧烏丸》:「以刀決脈出血,及祝天地山川之神……」可見「決」、「結」可當反義詞用,「決九河之結」,意謂疏通九河淤結不暢之處。此外,《包山》132背「 」(△5)與《璽彙》3501 (△6)舊釋為「乍/木」,雖然「乍」旁與《包山》225「乍/又」、《包山》162「祚」相似。但是就文字整體看來,卻與《郭店》10.5、《容成氏》簡35「傑(桀)」完全同形,更重要的是字書不見有「(佳-圭)+(乍/木)」字,相較起來釋為「傑」當然合理多了,當作人名用。

   2 :整理者懷疑是「民」字異寫或「敃」字的省略,讀為「泯」。簡文「泯終」,義同文獻中的「泯沒」。陳劍〈上博簡《容成氏》的拼合與編連問題〉釋為「歿」,後加「?」。按:仔細觀察,本字上部不從「民」,本簡「不勸而『民』力」、「甚緩而『民』服」或是簡7「以來天下之『民』」均可對照。假若如整理者所說釋為「民」,則字形少一豎筆。以此觀點,疑本字上應從「女」,亦少一豎筆。「女」作 (《郭店》8.2)、 《上博二‧子羔》12,可茲比較。下從「又」,則字可釋為「奴」,或可讀為「祿」。「奴」,泥紐魚部;「祿」,來紐屋部,聲同為舌頭音;韻部旁對轉,例可通假。如「濾」與「漉」二字同源,前者是魚部,後者是屋部,是為例證[30]。《三國志‧吳志‧吳主傳》:「吾觀孫氏兄弟雖各才秀明達,然皆祿祚不終。」可與簡文參看。但由於字形的變因仍大,暫釋為「奴」,以俟後考。

  (三)

  堯戔貤而時時 (賽),不勸而民力。06

   1 」:並非「賞」的誤字,相同亦形亦見於《郭店‧老子乙》簡13 其事」,讀作「賽」。上部的「工」形實是「玉」字[31],可見〈容成氏〉的字隸作從「頁」是錯的,應隸作「」,原簡文字有「借筆」的現象。

   2 「堯戔貤而時時賽,不勸而民力」:劉信芳先生以為簡文「戔施」應讀作「踐施」,踐施猶踐履。馬王堆漢墓帛書《十六經·立政》第78行上:「踐立(位)履參。」《書·堯典》:堯協和萬邦,平章百姓,黎民於變時雍,敬授人時,是所謂「堯踐施而時時」。另外,遠古人民農桑以足衣食,是生存行爲的自然過程,而不是君主政治勸勉的結果,此所謂「不勸而民力」[32]。按:《郭店‧尊德義》簡32「不時則亡懽也」,「不時」,古人習語,指不遵時令。「懽」,從裘錫圭讀作「勸」,勉勵義。《禮記‧禮運》:「以四時為柄,故事可勸也。」[33]可證劉說。

  (四)

  懷以來(?)天下之民。07

   1 「來」:整理者隸作從「來」。按:由文意來看是對的,但從殘存筆劃與簡3247的「來」字相比較,不似。

  (五)

  舜於是乎始免執(從艸)幵(錢)、木辱、鍤,謁而坐之。子堯南面,舜北面,舜14於是乎始語堯天地人民之道。與之言政,悅柬(簡)以行;與之言樂,悅和以長;與之言禮,悅敀而不逆。

1 執(從艸):整理者以為與「蓺」形近混用,音近假為「刈」。陳劍〈編連〉讀作「執」。按:「埶」與「執」古代確實會相混,可參見裘錫圭討論《郭店‧老子丙》「埶大象,天下往」的意見[34]。但此處似依陳劍讀作「執」較好。

2 幵:整理者隸作從二「主」,讀作「屬斤。陳劍〈編連〉、何琳儀〈滬簡〉均隸作「幵」。何琳儀說:「《考釋》誤以爲『主』之繁文。按,『幵』從二『主』會意,與『主』並非『單複無別』的關係。本簡『幵』當讀『肩』。《詩‧齊風‧還》『並驅從兩肩兮。』《釋文》:『肩,本亦作豣。』……。是其佐證。《書‧盤庚》下『朕不肩好貨。』《傳》:『肩,任也。』簡文意謂『肩任耨鍤』」。按:字釋作「幵」應無問題,但讀作「肩」似不通。《國語‧齊語》:「時雨既至,挾其槍、刈、耨、鎛,以旦暮從事於田野。」韋昭《注》:「在掖曰挾」。此說較通情理,攜帶農具似未見用「肩」者。筆者以為應讀作「錢」,當作名詞,是一種農具。「幵」,見紐元部;「錢」,精紐元部,疊韻。《說文‧金部》:「錢,銚也。古田器。」段《注》曰:「云古田器者,古謂之錢。今則但謂之銚,謂之臿,不謂之錢。而錢以為貨泉之名。《詩經‧周頌‧臣工》:「庤乃錢鎛」,《毛傳》:「錢,銚也。」值得注意的是典籍常見「銚」、「鎒」一起出現,如《管子‧輕重乙》:「一農之事,必有一耜、一『銚』、一鎌、一『鎒』……,然後成為農。」亦有「合言」者,如《莊子‧外物》:「春雨日時,草木怒生,『銚鎒』於是乎始脩,草木之到植者過半而不知其然。」、《戰國策‧齊策三》:「使曹沫釋三尺之劍,而操『銚鎒』與農夫居壟畝之中,則不若農夫。」後者的情況正與簡文相同,「錢」乃「銚」之別名。而下一字「」亦可作「鎒」,《說文》曰:「木辱,薅器也。鎒,或從金。」以上可證改讀為「錢」較有根據。

3 子堯南面:整理者以為「子」乃尊稱;陳劍〈編連〉則將「子」移至前一句。按:「謁而坐之子」似不辭。但整理者釋為「子堯」古籍似未見它證,一般稱「帝堯」。如《尚書‧堯典》:「曰若稽古帝堯,曰放勳。」、《禮記‧樂記》:「未及下車而封黃帝之後於薊,封帝堯之後於祝」、《荀子‧非相》:「蓋帝堯長,帝舜短」、《史記‧五帝本紀》:「帝堯者,放勳。」而且《論語‧學而》:「學而時習之。」邢昺《疏》:「後人稱其先師之言,則以子冠氏上,所以明其為師也,子公羊子、子沈子之類是也。若非己師而稱它有德者,則不以子冠氏上,直言某子,若高子、孟子之類是也。」《公羊傳‧隱公十一年》:「子沈子曰:『君弒,臣不討賊,非臣也。』」何休《注》:「沈子稱子,冠氏上者,著其為師也。」雖然「堯」是「諡號」,非「氏」(《史記‧五帝本紀》:「帝堯者」,《索隱》曰:「堯,諡也。放勳,名。帝嚳之子,姓伊祁氏。」),但上述古代通例,當有參考的價值。以此觀之,釋為「子堯」亦非沒有疑問,暫從之。「南面」,人君聽治之位。如《《論語‧雍也》:「子曰:『雍也可使南面也。』」,朱熹《注》曰:「言仲弓寬洪簡量,有人君之度也。」

4 與之言正(政),敓(悅)柬(簡)以行:相近句式見於《尸子》:「與之語政,至簡而易行」;亦見於《路史》:「語政,治簡而易行」[35]。按:「柬」,《郭店》多讀為「簡」。如《郭店‧五行》22:「不柬(簡)不行」、〈五行〉35「不以少(小)道害大道,柬(簡)也」、〈性自命出〉45:「不又(有)夫柬(簡)柬(簡)之心則采」。又如《尚書‧呂刑》:「五刑不簡」,《岩崎本》「簡」作「柬」[36]。依上引文,則「簡」應訓為簡單、簡略。《廣韻‧產韻》:「簡,略也。」《易‧繫辭上》:「乾以易知,坤以簡能;易則易知,簡則易從。」孔《疏》:「簡謂簡省。」《管子‧桓公問》:「此古聖帝明王所以有而勿失,得而勿忘者也。桓公曰:『吾欲效而為之,其名云何﹖』對曰:『名曰嘖室之議,曰法簡而易行,刑審而不犯,事約而易從,求寡而易足。……』」、《史記‧齊太公世家》:「太公至國,脩政,因其俗,簡其禮,……而人民多歸齊,齊為大國。」亦可說明施政簡單易從對政治的幫助。

5 與之言樂,敓(悅)和以長:《禮記‧樂記》:「禮節民心,樂和民聲」、「大樂與天地同和,大禮與天地同節」、「和故百物皆化」饒宗頤說:「《樂記》在終結說宇宙、閨門之內,君臣上下,父子兄弟同聽之,莫不和親,故『樂者,審一以定和』。」[37]此外,《郭店‧五行》簡29「和則樂,樂則有德,有德則邦家舉」,更可與簡文互參。

6 與之言豊(禮),敓(悅)敀以不逆:整理者讀「敀」為「薄」,「薄」有依附之義。按:《左傳‧宣公十二年》:「其君之舉也,內姓選於親,外姓選於舊。舉不失德,賞不失勞。老有加惠,旅有施舍。君子小人,物有服章。貴有常尊,賤有等威,禮不逆矣。德立、刑行,政成、事時,典從、禮順,若之何敵之?」以此觀之,簡文的「敀」似應釋為「博」。「博」有廣泛、普遍的意思,《玉篇‧十部》:「博,廣也。」,意即禮涉及的層面很廣泛,皆能約束之使之不逆於常道。此外,《論語‧雍也》:「君子博學於文,約之以禮,亦可以弗畔矣夫。」程頤曰:「博學矣,又能守禮而由於規矩,則亦可以不畔道矣。」[38]可見既要「廣博」又要「約束」,如此可以不逆於道,可與簡文參看。

  (六)

舜聽政三年,山陵不(疏),水潦不湝(?),乃立(禹)以爲司工。23

1 山陵不(疏):整理者釋作「山陵不序」,意思是山陵沒有秩序。並指出本句或與《子彈庫楚帛書》「山陵不爻武」同,而「爻武」疑同「疏」,讀為「序」。按:山陵的生成乃天然而致,似不可以「秩序」與否規範之。《楚帛書》的「爻武」,饒宗頤先生原釋為「疏」[39],後改釋為「殽」,謂「山陵不殽」即山陵各就其所,神民不相雜錯,言禹與冥治水之功。[40]二者當以舊說為是,因為「山陵不疏」,所以此句以下乃述禹平治水土之事。況其下尚有一句「以為其爻武」,新說卻又解為「以為其效」,同字而異讀。所以簡文亦應讀作「山陵不疏」,處(昌魚)與疏(山魚),舌齒鄰紐疊韻。意指山陵橫攔阻塞導致水患,故簡文下接「水潦不湝」。《呂氏春秋‧開春論‧愛類》:「昔上古,龍門未開,呂梁未發,河出孟門。大溢逆流,無有丘陵、平原、高阜,盡皆滅之,名曰鴻水。」、《淮南子‧本經》:「龍門未開,呂梁未發,江淮流通,四海溟涬。舜乃使禹疏三江、五湖,闢伊闕,道廛、澗。」《國語‧周語下》:「(禹治洪水)疏川導滯」,韋昭《注》:「導滯,鑿龍門,辟伊闕也。」可說明疏川前,必先導滯。[41]

 

[1] 下簡序編連依陳劍先生〈上博簡《容成氏》的拼合與編連問題〉,03/01/09http://www.bamboosilk.org/Wssf/2003/chenjian02.htm

[2]何琳儀〈滬簡二冊選釋〉,簡帛研究網03/01/14http://www.bamboosilk.org/Wssf/2003/helinyi01.htm

[3]參黃德寬:〈《戰國楚竹書》(二)釋文補正〉,簡帛研究網,03/01/21,http://www.bamboosilk.org/Wssf/2003/huandekuan01.htm

[4] 徐在國〈上博竹書(二)文字雜考,簡帛研究網,03/01/14http://www.bamboosilk.org/Wssf/2003/xuzaiguo02.htm

[5] 孟蓬生上博竹書(二)字詞劄記〉,簡帛研究網,03/01/14http://www.bamboosilk.org/Wssf/2003/mengpengsheng01.htm

[6] 楊澤生〈《上海博物館所藏竹書(二)》補釋〉,「簡帛研究」網站03/02/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