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释楚简中的  

中国人民大学对外语言文化学院  冀小军

 

楚简中屡见一奇字,作如下诸形 [ 1 ]

《包山》99号简,《郭店·鲁穆公问子思》3号简、又《语丛四》11号简    

《郭店·六德》3号简    《郭店·尊德义》28号简     《上博·缁衣》12号简

《九店》44号简      《郭店·老子》乙本1718号简    《郭店·缁衣》43号简

裘锡圭先生为《郭店·老子》乙本17号简加的按语说:“简文此字是‘向’之讹体,读为‘’。此字又见《缁衣》43号、《鲁穆公问子思》3号、《尊德义》28号、《语丛四》15(引者按:应为11)等简,后三者的字形与‘向’较近。‘向’本从‘)’,变从二‘’。简文‘’字所从的‘’旁上部或变从 (《语丛四》20号简),与此相类。”[ 2 ]

从郭店简来看,把此字读为“”或“”,所有简文均可读通。如(释文用宽式):

1.修之 ),其德乃长。 《老子》乙本1617号简

2.以 )观 ),以邦观邦。 《老子》乙本18号简

3.故君子之友也有 ),其恶有方。 《缁衣》4243号简   

4.使之有 )也,非圣智者莫之能也。 《六德》23号简      

5.公曰:“ )者吾问忠臣于子思。” 《鲁穆公问子思》3号简

6.为古率民 )方者,唯德可。 《尊德义》28号简    

7.不知其 )之小人君子。 《语丛四》11号简   

陈松长先生曾讨论过例7中的  。陈先生认为“向”字从未有过从  的写法,因而不同意把此字释为“向”。他又根据包山简中“丘”字或作   ,认为此字应隶定为“丘”,“本简所出字形,其下似非从口,而应如同包山简的二横,只是第二横较为弯曲变形而已”。“丘”在简文中用为“乡里之单位”。[ 3 ] 按: 能否释为“向”字,的确值得探讨,陈先生的质疑是有道理的(详下文)。但他说  下像“口”形的部分是由“丘”下“第二横弯曲变形”而成的,恐怕证据不足。此外,在上揭第5例中,“者”前一字的写法与此完全相同,却显然不能释为“丘”;如果一定要把它们看成不同的字,也缺少足够的理由。

《上博·缁衣》12号简云:

8.毋以嬖士    使。

整理者从裘先生说释  为“向”,读“向使”为“卿事”;并指出:郭店简作“卿事”,今本作“卿士”。[ 4 ] 按:“卿”是“”字的初文,本义为“食”,引申指“朝向”。“朝向”之义,殷墟甲骨文及西周金文均用“卿”字表示,如《小屯南地甲骨》2426:“其东卿。”善夫山鼎:“立中廷,北卿。”古书中则“”、“”、“向”三字通用,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雁北”《初学记·岁时部》所引“”,《逸周书·时训》“作“向”。简文中这个被释为“向”的字,既然在郭店简中可以读为“”或“”,当然也可读为“卿”;所以“向使”可读为“卿事”。

在《包山》99号简中, 是人名用字:

9.番  

* ,整理者未释。滕壬生先生释为“昔”。[ 5 ] 按:在以上几批楚简中,包山简是最早问世的。由于是人名用字,又缺少可以比照的材料,所以释读带有一定的随意性。现在我们看到,跟  写法相同或相似的字,在郭店和上博简中的用法是相当固定的:“”、“”均为阳部晓纽字;“卿”为阳部溪纽字,但它本是“”(阳部晓纽)字的初文,同时也是“”和“”所从出的母字。[ 6 ] 因此我们认为,见于《包山》99号简的这个  字应该也是这样的用法,不必认定它就是“昔”字。

《九店》44号简云:

10.君  受某之聂币芳粮,思某来归食故。

李家浩先生释  为“昔”,读为“夕”,训为“夜”。[ 7 ] 他解释简文的意思是:武夷今夜受享某人的聂币芳粮之后,诚恳地希望你能使某人之魂归来,饮食如故。[ 8 ] 后来,李先生又重申了释  为“昔”的理由。他说:“在郭店楚墓竹简里,也有一个跟  相似的字,见《老子》乙组18号和《缁衣》43号等,用为‘’。字或作 ,见《鲁穆公问子思》3号和《六德》3号等。裘锡圭先生认为此是‘向’字。‘向’、‘’古通。在战国文字里,有因省写而造成的两个不同的字形相同或相似的情况。本墓竹简36号‘禾日’之‘禾’是‘秀’字的省写,即其例。从44号简文义看, 字在这里仍然应该是‘昔’字的省变,读为‘夕’。”[ 9 ] 按:李先生的意见有一定的道理。不过,我们还是倾向于把它们看成同一个字。至于  在简文中的读法,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。[ 10 ]

考察  在楚简中的用例,可以证明裘先生对此字的读法是可信的。但我们对他把此字释为“向”尚存疑问。裘先生说:“‘向’本从‘)’,变从二‘’。简文‘’字所从的‘’旁上部或变从 ,与此相类。”我们则认为“”旁上部的变化可能另有原因。在郭店简中,“雚”上部的“ ”多变从“∧”,[ 11 ] 而“”字实误书为“龠”,[ 12 ] 二者形近。简文“”字所从之“”旁也误书为“龠”,[ 13 ] 其上部变从  ,大概是受“雚”旁写法的影响而发生的变化。因此,并不能用来证明“向”字所从的“∧”也可以变从二“∧”。

汤余惠、吴良宝二先生同意裘先生所说的“简文此字是‘向’之讹体”,并将其讹变过程推测为:

 ——   ——   ——   ——

“即‘宀’旁由‘’离析呈‘  ’,与下面的‘  ’形组合,再重新分裂所致。” [ 14 ] 按:汤、吴二先生所列的演变谱系中,第3例出自九年郑令矛。从拓本看,所从“”旁实作“  ”,在分开的两笔之间尚有一点儿(应是锈蚀所致。同铭“寇”字所从之“”旁亦作“  ”,可证),[ 15 ] 并未“离析呈‘  ’”。第4例是齐国单字陶文,本作  [ 16 ],因缺少可供比照的材料,尚不能肯定它与  同为一字,也不宜用来比较。因此,他们对“向”字讹变过程的推测也是不能成立的。

我们认为  是“皿”字。“皿”字形体有如下的变化:

《殷契卜辞》798 ——  盟弘卣“盟”字所从 ——  公鼎“盂”字所从 —— 

 盛季壶“盛”字所从 —— 《古陶文孴录》5·2 —— 《说文·木部》籀文“”字所从

按:从字形看,《说文》籀文“”字所从的  无疑是古文的写法。如果与  相比, 只是下面多出了一横。然而,“皿”字自古就有将下面一横收缩的写法,如:

《殷墟文字甲编》2473     皿方彝     皿字布

因此,出现  这样的字形是可以理解的。

“皿”是阳部明纽字,在楚简中读为“”、“”或“卿”。“”、“”是阳部晓纽字,“卿”是阳部溪纽字。“溪”、“晓”同系,关系密切(“卿”本是“”字的初文,也是“”、“”所从出的母字)。“明”、“晓”二纽在上古有特殊关系,互通的例子比较常见。[ 17 ] 如:《史记·历书》:“祝大芒落四年。”《集解》:“芒,一作荒。”“芒”,阳部明纽;“荒”,阳部晓纽。《汉书·古今人表》在“黄帝轩辕氏”下,有“力牧、风后”。《太平御览》卷82引《诗纬·含神雾》:“禹之兴,黑、风会纪。”(原注:“黑,力黑也;风,风后,并黄帝臣。”)“牧”,职部明纽;“黑”,职部晓纽。这是见于传世文献的例子。殷墟卜辞中有:“贞:甲子     乙丑,王梦牧石麋,不唯 ,唯又。”(《甲骨文合集》376正)“  ”即“皿”字,在卜辞中亦读为“)”。“甲子乙丑”,犹言“甲子夕乙丑”,指甲子日即将结束乙丑日即将开始之时。[ 18 ] 这是见于出土文献的例子。因此,把“皿”读为“”、“”或“卿”,在语音上是合理的。

还有一个情况值得注意。《郭店·缁衣》43号简云:

故君子之友也有  ,其恶有方。

这句话在今本《缁衣》中作

故君子之朋友也有,其恶有方。

《释文》云:“,许亮反,又音香。”可见把  读为“”是可信的。《上博·缁衣》22号简也有此句,而跟今本“”相当的这个字写法却比较怪,写作

故君子之友也有  ,其恶也有方。

整理者把  隶定为  ,无说。[ 19 ] 李零先生释为“向”,云:“‘向’,原作  ,疑是抄写错误(把‘向’字的上部繁化)。”[ 20 ] 我们认为,把此字隶定为  是可信的。 当从“ ”得声。“ ”、“麻”读音相近,[ 21 ] 所以  也可看作从“麻”声。(《郭店·缁衣》3536号简:“《大雅》云:‘白珪之石,尚可  也。此言之玷,不可为也。’”简中的“ ”字,今本即作“磨”,可证。)“麻”是歌部明纽字。上古时,歌、阳二部元音相同,例可通转。[ 22 ] 如:《周礼·地官·舞师》:“教皇舞。”郑注:“郑司农云:‘皇,书或为。’”“皇”,阳部;“”,歌部。又《稻人》:“以沟荡水。”郑注:“杜子春读荡为和。”“荡”,阳部;“和”,歌部。所以,上博简中跟今本“”相当的这个“  ”字,无疑也应该读为“”。“  ”恰好也是明纽字,这对我们把  字释为明纽的“皿”,是一个有力的旁证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2718日。

注释:

[1] 所引字形出自以下四书(括号内为简称):

1.  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:《包山楚简》,文物出版社,199110月第1版。(包山)

2.  荆门市博物馆:《郭店楚墓竹简》,文物出版社,19985月第1版。(郭店)

3. 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、北京大学中文系编:《九店楚简》,中华书局,20005月第1版。(九店)

4.  马承源主编:《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》(一),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111月第1版。(上博)

[2]《郭店楚墓竹简》120页,注释[二八]

[3] 陈松长:《郭店楚简〈语丛〉小识(八则)》之七,安徽大学古文字研究室编:《古文字研究》第二十二辑260页,中华书局,20007月第1版。

[4] 《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》(一)188页。

[5] 见滕壬生:《楚系简帛文字编》567页,湖北教育出版社,19957月第1版。

[6] 参看裘锡圭:《文字学概要》148页,商务印书馆,19888月第1版。

[7] 见《九店楚简》109页,考释[一七四]

[8] 见《九店楚简》110页,考释[一七七]

[9] 见《九店楚简》139页,补正[]

[10] 也许  可以读为“”。《潜夫论·巫列》:“由是观之,德义无违,鬼神乃享;鬼神受享,福祚乃隆。”“受享”可能应读为“受”,是连用的两个动词,跟上一句的“享()”字同义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“是以鬼神用,国受其福,祝、史与焉。”“用”也是连用的两个动词。(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下》:“孔子侍坐于鲁哀公,哀公赐之桃与黍。哀公曰:‘请用。’仲尼先饭黍而后桃。”)杨伯峻《春秋左传注》云:“用,因也。”恐误。依杨说,“用”字便与上“是以”意思重复;且下文又有“是以鬼神不其国以祸之,祝、史与焉”,“是以鬼神不”跟“是以鬼神用”语义相对,“鬼神”下也不用连词。《九店》44号简的“ )受”,大概跟《潜夫论·巫列》的“受享()”相当。

[11] 看张守中、张小沧、郝建文撰集:《郭店楚简文字编》68页、125页、144页、189页,文物出版社,20005月第1版。

[12] 同上88页。旧径释此形为“”,恐不妥。

[13] 同上192页。

[14] 汤余惠、吴良宝:《郭店楚简文字拾零(四篇)》之二“释向”,李学勤、谢桂华主编:《简帛研究二○○一》上册200页,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,20019月第1版。

[15] 拓本见高明:《中国古文字学通论》538页图一二二韩国兵器刻辞之1文物出版社,19874月第1版。摹本见裘锡圭:《文字学概要》图15A,商务印书馆,19888月第1版。

[16] 见高明:《古陶文汇编》3·1080,中华书局,19903月第1版。此形原书未释。

[17] 参看徐莉莉:《论中古“明”、“晓”二母在上古的关系》,《华东师范大学学报》哲社版,1992年第6期;又见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:复印报刊资料《语言文字学》1993年第15561页。

[18] 看裘锡圭:《释殷墟卜辞中的“  ”、“  ”等字》,《第二届国际中国古文字研讨会论文集》7394页,香港中文大学,199310月。

[19]《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》(一)197页。

[20] 李零:《上博楚简校读记(之二)缁衣》,简帛研究网,200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