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《郭店楚墓竹简·语丛一》疏解(四) 姜广辉
第三十一、九十七号简:
礼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者也。 第三十一号简至“而为之”止,陈伟先生将它与第九十七号简“节文者也”相拼连;“节文”原字作“即
”,李天虹释读为“节文”,甚确。此语古籍多见,如《礼记·坊记》“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”;《韩诗外传·五》“礼者,首天地之体,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者也”;《管子·心术上》“礼者,因人之情,缘义之理,而为之节文者也”,等等。 疏解:礼是依据人们的内心情感所规定的礼节文饰,用以存礼敬之容。
第三十二号简:
善理而后乐生。
“理”原字作“里”,竹简整理者疑读为“理”,可从。
疏解:乐由中出,礼自外作。善理其事,则有乐生。
第三十三号简:
礼生于养,乐生于博。
“养”原字隶定为“
”(从爿从羊),当系从羊得声之字,《荀子·礼论》“礼者,养也。”笔者以为此字当是“养”字的通假字;“博”原字隶定为“亳”,古音“亳”与“博”同在铎部,亳为并母,博为帮母,属旁纽双声,因此“亳”与“博”音近可以通假,《礼记·经解》“广博易良,乐教也。”笔者以为此字当是“博”字的通假字。
疏解:礼存于养人之欲(《荀子·礼论》谓:既得其养,又好其别),乐存于广博和通(广博和通,可以合同)。
第三十四、三十五号简:
礼齐乐灵则戚,乐莱礼灵则叛。
“齐”原字隶定为“妻”,整理者释读为“齐”,可从;“莱”原字隶定为“
”(从来从母),疑为“莱”的假借字,《诗·楚茨》序“田莱多荒”疏:“田废生草谓之莱”;这里“齐”和“莱”皆隐含“废”意。“叛”原字写作“
”,疑为“畔”或“叛”的假借字。二“灵”字可释为“宠”,《广韵》“灵,宠也。”“宠”有逾越限度意;
疏解:礼和乐应相须而用,礼以别异,礼齐则无别,无别则礼废,礼废而过度用乐,则有忧患;乐以合同,乐荒废而过度用礼,则生叛心。
以上数简为一个大的意群,主要是讨论礼和乐的产生及其相互依存的关系。 a |
||